农药防治病虫害已广泛应用于果树生产,但由于一些果农不明药理药性,滥用剧毒高毒和残效期长的农药,使果品的农药残留污染超标,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。为了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,这里提醒果农,下列三类农药应禁止在投产果树上使用。
一、剧毒类农药。该类农药包括甲胺磷、磷胺、呋喃丹、1605、五氯酚钠等。这类农药溶解于水中后,很快便会被果树吸收并迅速渗透到果品内,且残效期长,消费者食用了使用这类农药的果品,便会引起慢性积蓄性中毒,严重时还会造成急性中毒死亡事故。
二、高毒且残效期长的农药。这类农药主要包括汞制剂和铅制剂的各类农药品种,如乙磷铅等。这类农药不但毒性高,而且在土壤中的半衰期可长达10年至15年之久,消费者食用了残留这类农药的果品,可致神经紊乱不安,重者中毒死亡。
三、毒性小但残留期长的农药。此类农药包括滴滴涕、杀虫脒、毒杀酚等,这类农药的化学性质稳定,不易挥发分解,使用后残留期长,且对人、畜有致癌作用,对环境污染极大。

